长沙中考城区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3)

长沙中考2018-06-28李一老师

升生不得再参加初中毕业书面考试,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3、报考音乐、美术、幼师、旅游等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接受面试和参加术科考试。上述专业招生时,必须综合考虑面试结果和术科成绩进行录取。

4、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的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毕业书面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对公费生进行划等录取。同一批次的招生学校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已被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

5、招生学校录取时,按以下规则依次择优:

(1)比较书面考试成绩等级;

(2)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级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级。

6、对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学生,招生学校不得拒录。

7、实行电子档案、网上录取,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招生,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8、市教育局中招办将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公办学校在进行补录的时候,不得违反“三限”政策,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扩大择校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任何学校不能补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要保障本市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严禁公办中学招收外地生源(现代教育实验学校除外);民办、子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并根据“准出”和“准入”的要求依法依规招生。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严禁学校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严禁学校招收外地高二、高三插班生(因父母工作调动、住房搬迁等客观原因必须转学除外)。

三、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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