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业扶贫要进一步增强针对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做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多管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形成攻坚合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到村更要进村入户,重点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安排项目、投放资金、检查效益、承担脱贫任务。
3、社会扶贫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将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和迫切问题;深化和拓展东西扶贫协作,推进天津、厦门等省外发达地区的市县乡村、企事业单位与我省贫困县乡村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双联”行动的载体作用和与扶贫工作同质、同步、同向、同力的平台作用,使“双联”工作队和“双联”干部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进一步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深化“民企陇上行”行动,通过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形式,大力开展“村企共建”,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支医助教、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通过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和社会爱心捐助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为基础,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4、金融扶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贫困村和贫困户,加快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步伐,为金融服务修渠引水;通过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小额信贷保险等机制和加大贷款贴息等方式,为贫困群众贷款保驾护航,确保贫困户贷得着、用得好、还得上。金融部门要将服务网点向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延伸,确保到20xx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提供金融服务;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缩小存贷差等金融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流向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扩大扶贫小额信贷、“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耕文明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规模的基础上,为贫困户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到20xx年,为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3-5万元、期限3年以上的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做好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共同研究确定金融扶贫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扶持对象,建立金融机构与扶贫部门联合调研、共同论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长效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