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的编排演练工作。
3、4月8日各班的节目负责人交节目单(小品、相声、话剧等语言类节目要交剧本)
4、4月10日面向全系同学征集主持人。
5、4月15日由学生会和系上老师对报名的同学进行筛选并选出4位主持人。(其中大一两个大二两个)
6、4月17日在各个班的节目传上的节目中由文艺部和老师进行第一次筛选,选出合适的参加的节目。
7、4月22日由各节目负责人把节目所需的音乐交到文艺部负责音乐收集的同学手中。
8、4月25日由学生会指定人员对要借用的场地写好申请书,并借好场地。
9、4月27日在筛选的节目中由班上的同学先进行排练然后进行最后的彩排。并由老师选出最终参加的节目。即第二次筛选。
10、4月25日由学习部的同学写好主持人的开场白和中间的串词以及结束语。
11、4月27日-4月29日由生活部的同学制作好邀请函在活动的前5天送到邀请的老师评委手中。
12、4月31日由生活部的同学对晚会所需要的物品进行采购,并指定专人对一些晚会所需物品的借用。
十一、节目评选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的评选工作,特制本标准。
每个节目满分100分。其中表演状态20分;节目内容取材20分;表演艺术水平20分;节目背景设计10分;节目时间控制10分;节目整体感觉20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细则:
(1)表演状态(20分):演出服装、化妆到位5分,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5分,表情自然大方5分;整体状态控制较佳5分。
(2)节目内容取材(20分):创意新颖5分,自然健康5分,能展现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10分。若主题反动或者有不健康内容的取消此项评分。
(3)表演艺术水平(20分):朗诵、相声、话剧、小品等节目,表演者:吐字清晰5分;语言流畅5分;整体水平感觉10分。歌曲演唱者:声调准确5分,音量控制适中5分;整体水平感觉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整体时间要求3------12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12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主题突出、思想性强、形式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