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纪律表述看《条例》如何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新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重要条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表述更清晰、界定更精准。
这些表述上的变化,在细化纪律“刻度尺”的同时,也再次释放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确信号。
一、修改力度之大,凸显政治纪律重要性
新修订《条例》与2015版相比,增加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26条内容中就有5条新增、12条修改,不仅新增条数超过其余各章,修改条数之多也位居前列。
修改力度之大,正是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一系列重要修改,增补完善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充分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上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包括在廉洁纪律方面,收红包也是违反政治纪律,因为党中央要求的你没有做到,没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2015版《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核心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此次修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细化具体化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明确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例如,政治纪律方面开宗明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