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剖析材料【荐读】

材料素材2018-09-19王新老师

5月3日,福建省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永安市曹远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谢明好扣发18户建房户9万元,用于该村道路硬化及下水道工程建设,2017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并补发到位。

无独有偶,就在当天,同省的三明市也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今年以来,该市查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案件17起共33人,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100人,追责问责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期10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从通报的违纪违规问题来看,有的无中生有,虚列项目、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以骗取扶贫资金;有的欺上瞒下,将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擅自改变发放方式;有的强取侵占,把手伸向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有的优亲厚友,混淆公私界限,明显有失公道。这些行为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扶贫开发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这些党员干部被查处追责,是各级纪委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的坚定决心,同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获得感不容啃食!笔者从中梳理出了以下五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案例一

优亲厚友 公权私用

福建省明溪县枫溪乡华山村党支部书记余传春违反群众纪律,明知多数村民符合2013年度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条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和全村公示,私自将项目实施名额分配给5名村工作人员和本人、亲属及其他3名村民等10人,每人分得5000元项目资金;2017年3月28日,枫溪乡纪委给予余传春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村两委干部本应是带领村民发展的领路人,少数村干部却公权私用,优亲厚友。本案中余传春手握权力,在利益分配时自认为向亲友倾斜一点理所应当,算不得什么大问题,殊不知突破纪律红线,最终挨了板子。该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紧盯基层站所、村居关键少数,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等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逐项销号,解决好扶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案例二

克扣财物 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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