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脱贫攻坚经验交流材料【荐读】

材料素材2018-09-11才子老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社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责,以“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精神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劳务扶贫两大工程,为全县的贫困群体实现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工作措施

(一)、积极落实健康扶贫,去病根,治穷根。201x年,全县共有1773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截止到10月底,通过减免起付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为贫困人口多报销医疗费用129.34万元。为153名贫困人提供大病保险补偿金额119.9294万元。一是加强了政策宣传。在医保经办大厅通过大型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编印了《201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五道医疗保险线政策一览表》2万份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并通过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县扶贫政策详情。二是构建了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贫困人员县外医院住院医疗费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可统一将资料交结对帮扶干部,再由乡镇扶贫办公室审核后交乡镇人社所汇总,由人社所到县医保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结算、拨款。三是提高了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免起付线,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与住院基金最高支付合并计算,统一为10万元,执行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比例报销,Ⅱ类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统一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四是建立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由县财政出资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五是建立了500万的大病救助专项基金,提高了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满5万元后,5万元至3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不执行加重负担,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统筹地区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提高5%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起付线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75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60%提高到70%,相差的10%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贫困人口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9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增加的1000元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六是继续实施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继续实施“光明·微笑”(白内障、唇腭裂)工程、儿童“两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尿毒症免费血透、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免费救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救治等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项目。七是加强了政策落实情况的整改。对2015年、2016年贫困人员在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未按政策减免起付线的3502人次退还金额79.7720万元。对2015年、2016年的贫困人员患慢性病治疗费用报销未提高报销比例的453人次退还金额18.7万元。对2015、2016、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用的退参保费共计102.3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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