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交流材料1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着眼治本,攻坚克难,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发展为带动力量,着力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条件,不断增加扶贫对象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新路子。
陕西围绕片区扶贫攻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出台了落实国家纲要的《实施意见》、《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若干政策》等重要文件。编制、上报了陕西省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定了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全省识别出扶贫对象228.61万户、775万人。
陕西出台的《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若干政策》总结梳理了陕西省既有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政策》建立了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提出了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的30%、并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20%。各设区市及有扶贫任务的县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从五个方面加强了片区发展支持力度:对企业的扶贫捐赠在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片区内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2%给予费用补贴。片区内移民搬迁用地指标单列,优先解决在城镇打工贫困户城镇户籍、子女上学等问题。在片区内优先安排广播电视、文化馆、体育场等公益设施项目。逐步提高片区县(区)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到每亩10元/年。
突出贫困户创业致富。率先免除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阶段(含中职教育)学费,优先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免费上学。给每个贫困户确定一名科技辅导员,为贫困户免费提供首次发展特色产业的种苗(含种子、籽种)、技术培训以及技术指导。对贫困户购买农机具的补助标准从30%提高到50%。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占职工总数25%以上的企业返还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贫困户创业最高扶持8万元贷款,利息通过扶贫资金解决,对贫困户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提高到30至50万元。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保的,按其缴纳保费的最低标准50%给予补助,参加新农合的,在二次报销时给予高于其他人群20%比例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