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方案(4)

材料素材2018-08-15李一老师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师资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谋划工作,建立完善师德师风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师德师风包保责任制,建立师德监督落实、责任追究、联合执法检查等相关制度。建立定期、公开通报制度。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各校信访件和投诉平台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要求不严、查而不实、处理不力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公开通报。各地要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部署、活动开展、信访件办理、处理结果等情况建立过程性档案,并作为年度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中小学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推进学校师德建设的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地要结合巡视、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出治理清单,进行重点排查,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全面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搞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导考核。省教育厅将把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之中,视情加分或减分,即“提高年活动”抓出特色、成效明显的加分;工作开展不力,有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没有纠正或上级直接查处的减分。发挥中小学挂牌督学作用,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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