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师德考核,强化学校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师德考核。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诚信体系记载当中,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让师德高尚的好老师得到褒奖。
二是强化多方监督。发挥学校师德建设的主体作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推进综合治理。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等监督。
三是建立师德述职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师德专项述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所辖市教育局进行师德专项述职。
四是强化考核应用。将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成效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评先评优、省政府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考核结果挂钩。
(五)加强师德宣传,厚植尊师重教文化
一是注重正面引导。延展“中国好老师”行动,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组织开展丰富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征文活动,讲好师德故事。
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发掘师德典型,让先进典型引领师德风尚。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江淮名师”、“xx最美教师”等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舆论导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营造风清气正教育行风。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努力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是维护教师权益。要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优化教师成长环境,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