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真正搞清楚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必须坚持我们已经建立并正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如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都是我们一贯坚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我们党还提出了许多新的重要观点,如,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一场新的革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等等。我们讲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摒弃过去对社会主义的某些不正确认识,站在新的时代高度,科学把握社会主义的内涵。如果离开或否定我们对社会主义已经取得的这些新的认识,就不能做到真正的坚持。
三、深刻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我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一贯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根据中国的国情,我们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如何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解决的重大课题。
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和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危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机器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作用。在国内阶级斗争仍然以一定形式存在、国外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没有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保卫国家主权和安全,抵御外来的侵略和威胁;就不可能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所以,邓小平强调:“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