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典范事迹材料范文

材料素材2018-07-12王新老师

幸福家庭典范事迹材料范文(一)

丈夫林**,38岁,中国共产党党员,新会区崖门镇田边小学高级教师、教导主任,区优秀教师;妻子梁明莲,37岁,中国共产党党员,新会区崖门镇交贝石小学高级教师,区优秀教师;女儿林于蓝,10岁,少先队员,崖门镇交贝石小学三好学生。这三口之家在普通的日子里沐浴着平凡的甜蜜,用他们的双手和爱心共同描绘出了一幅“和谐家庭”的美好画卷。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的真情故事。

一、和睦相处,好媳妇胜过好儿子

梁明莲结婚之前就清楚丈夫的家庭情况:公公因病过早离开了人世,婆婆一个农村妇女带着四个孩子,还有一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叔。但是她知道丈夫为人憨厚、老实,能吃苦耐劳。因此不顾父母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丈夫。结婚后,她体谅到婆婆的辛苦,每逢暑假,她和丈夫都会尽快赶回老家里为婆婆减轻一些农活,收割稻谷,播种插秧,当别的教师都在暑假观光旅游的时候,他们夫妇却在体验着地地道道的农民生活。每次农忙过后,梁明莲总会带上婆婆一起逛街给她买新衣服,看着婆婆满头的白发,就会一边帮她染发一边陪她聊天、拉家常。梁明莲深感婆婆的孤独之苦,晚上主动跟婆婆睡一个房间,让孤独的老人倍感高兴。村里的人常对婆婆说:“有这样的好媳妇,是你的福份啊”!常言说:长嫂如母。自结婚后,小叔的学费就由他们哥嫂承担起来,他们每天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寄给小叔做伙食费,丈夫因为要把钱寄给弟弟交学费,很少给妻子生活费,她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半句怨言。有一次丈夫对她说:“同事们家里都有电脑了,我们也买一台吧,这样晚上备课查资料也方便些。”但梁明莲坚决不肯买,并说:“弟妹正在上学,用钱的地方多,还是把钱用在急需的地方吧。”11年来一直把小叔供到大学毕业。小叔逢人就说:“这个家全靠大嫂的理解和支持,要不然我不可能实现我的大学梦”。也有人说“姑嫂是天敌”,但梁明莲和小姑情同姐妹,她们常常在一起说悄悄话,小姑常把有些不便对外人说的话对大嫂说,甚至连自身的终身大事也和大嫂商量,大嫂无微不至地关心小姑的生活和工作,她们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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