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案件审理程序。重点审查受理、初审、审理谈话、小组审议、室务会研究等环节的纪律执行情况;坚持快审快结,建立案件审理台账,实施动态流程管控,提高审理违纪问题的效率;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程序,明确纪律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时间、方式、途径和要求,督促处分决定后续事宜落实到位。
督查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2011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督促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检查相关部门对受处分人员职级、工资、福利等待遇调整是否到位。
(四)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工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健全“两个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领导约谈、监督检查、公开通报曝光等制度。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岗位的监管;扎实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努力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六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基层“三资”管理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探索七个约谈制度。抓住关键部门、岗位、人员和时间节点,探索信访约谈、廉政约谈、任前约谈、警示约谈、履职约谈、函询约谈、交心约谈等七个约谈制度。
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流湖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信访举报件录入、报批、分流、反馈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对信访转办交办件办理轨迹跟踪和办理情况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探索运用网格化管理新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将领导干部分类放在网格中,对群众意见、平时评议测评、信访反映、年度考核等情况,建立廉洁档案。通过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五)发挥考核评价引导作用。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内涵和要求,逐步建立起导向明确、特点突出、指标科学、操作便捷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纪律特点,树立正确政绩观,出台《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谈话函询、处理一般违纪行为、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工作成效,与查办案件、纠正“四风”、巡查发现问题等工作成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