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以权责一体、主动履职为保障点,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为基本点,以责任明晰、岗岗有责为推动点,形成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工作格局。
四要坚持形成合力和工作开展的常态化。坚持党纪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责任内容
落实好“两个责任”责任制,关键在于“责”,教育局党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教育局党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党总支、支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5、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
1、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三)未能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将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五、工作要求
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自觉承担相应职责,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立体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