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十二五”以来,我县农业产业虽然实现了结构不断优化,效益不断提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制约因素客观存在:
一是农业基础地位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新时期农业作为“接二连三”的产业,其重要性在全社会还未被广泛认知,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农业亟待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农业本身,部门内部机构、人员编制大都仍沿续过去传统的设置,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外向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职能未能充分体现,现有农业技术人员传统专业占比大,知识亟待更新,能力亟待提高,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近些年新鲜血液补充难,发展现代农业技术力量显得薄弱,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老化、素质偏低。
二是农业有效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农业是个露天工厂,比较二、三产业,农业的生产周期长,回报期也长,加之农业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投资农业的风险大,地方政策投资农业的力度与周边县(市)比相对较小,外资、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催生的农业大项目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小、整体实力较弱、带动能力还不强,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依法治农护农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广大技术人员、农民、涉农企业的法制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整合充实和提高。
三、“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美好乡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三个临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方略。统筹推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