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制定出台了《澜沧县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提出“十一个不准”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
8.坚决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解决在清理、整治各种会议、各种检查、各种考核评比过多和严肃作风纪律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
具体措施:加强对“三难”、“四多”问题治理力度。加大对我县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工作专项督查力度,促进解决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三难”和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的“四多”,对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坚决予以处理。(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强化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9.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解决好大局意识不强,只求管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对其他领导分管的工作怕因“越权”而不主动关注和参与,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等问题。
具体措施:增强大局观念和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够积极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0.务实不务虚。努力克服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抓落实上。
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践行“以上带下”要求,主动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一项一项分析研究,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部署了的工作就抓紧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1.求真务实,增强创新意识。杜绝贯彻上级精神照本宣科,机械执行,照抄照搬,唯上唯书的问题。
具体措施:本着创业要实的要求,切实吃透上级精神,把上级精神和基层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建立更为完善、操作性更强的工作机制,使工作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