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计算机录取系统录取住宿与走读生的方法后,考生要根据自身条件,合理地填报住宿和走读志愿。
70.各招生学校录取前是否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市教委关于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有关文件要求,参加试验项目的学校在提前招生的专业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460分,在统一招生的专业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430分。各试验院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报考时要注意查看上述学校在“简章”特殊说明栏中的标注。
除上述学校外,我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录取前均不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
71.对残疾考生有何录取规定?
在招生工作中,各类学校应认真执行对残疾考生的相关录取规定,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招生学校要积极录取。
72.考生哪些情况下不能被录取?
(1)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
(2)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经批准进行“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得录取。
(3)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
(4)中考成绩未达到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各招生学校不得录取。
73.怎样查询录取结果?
今年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录取结果:
1.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和各区县考试中心网站;
2.通过手机浏览器输入wap.mybj.gov.cn进入市民主页wap网站,进入中考录取预约/查询应用;
3.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生活”手机客户端,进入“中考录取预约/查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