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方式
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且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做好录取的各项工作。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录取方式。
1.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全市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减分)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经市教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等按照批复文件的精神,可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未经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进行提前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要求,可将本校招生总规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
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提前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返回到统一招生本校普通班本区招生计划中。
提前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院中招办报送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提交初录考生名单和有关信息。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志愿和统一招生志愿自动作废。
2.“名额分配”录取
名额分配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按优质高中所属初中和其他初中校两部分进行。根据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优质高中因初中校报考人数或填报志愿等原因未完成的名额分配计划返回统一招生本校普通班计划。
参加名额分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已被名额分配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志愿自动作废。
3.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统一招生录取时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