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北京自主招生2018-07-16王新老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旨在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独立自强、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

一、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人数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5日起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5日。

2.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报考,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由推荐中学上传到报名系统。

3.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内的申请表编号一致,考生申请表上传后须提交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无法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名单,原则上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人数不超过拟招生计划的3倍。考生可于2016年6月1日以后在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于2016年6月11日前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资格。确认参加我校农村专项考核的考生可于2016年6月9日-11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农村专项考核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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