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预留部分计划,参照自主招生办法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于4月15日前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具体实施区域并向社会公布,5月3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二、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
3.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品学兼优且对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三、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考核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10人,其中北京校部60人,保定校区50人。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可分别参照我校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2016年招生计划报考,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2、纸质材料准备及邮寄
(1)《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由中学提供);
(4)考生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学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考生须下载打印后交给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