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6年在自主招生中实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2016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报名组别 | 录取计划 | 可录取专业 |
应用型卓越项目 | 20 |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
50 | 法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 | |
涉外型卓越项目 | 30 |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