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手续(6)

北京户口2018-10-12李一老师

未满18周岁子女同时申请时提交经公证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10.申请人个人简历(大学开始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

11.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12.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递交复印件前均须审核原件,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四.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
(一)配偶申请材料:
1.经公证或认证的结婚证明复印件。
2.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与投资、任职、特殊人员一同申请的,无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有效时间段为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
4.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认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5.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及公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6.申请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7.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8.2张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照及电子版照片。
9.其他必要的证明。
(二)子女申请材料:
1.经认证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
2.投资、任职、特殊人员的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与投资、任职、特殊人员一同申请的,无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申请人出生前未取得外国国籍的,须提供曾取得外国定居资格证明复印件。
5.2张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照及电子版照片。
6.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并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递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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