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必须参加学校艺术团训练和相关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并针对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的特长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十、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6年1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30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邮寄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6年2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确认);
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6年2月1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到我校报到和参加专业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通知;
报到和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
考试结果查询:考生可以在现场和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现场查询:2016年3月8日下午14:00点在报名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通过复试考生还需在现场与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网上查询:2016年3月15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十一、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二、咨询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