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征兵政策规定有何新变化?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大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二是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只要不影响按时运送、9月30日前到达部队,入校后可以继续征集。三是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四是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问:高校在校生征兵政治审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大学生普通兵的政审,可不组织外调或函调,其在非征集地生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公安专网进行核查。
优待保障
问:士兵退役后,能不能安置就业呢?
答:国家采取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士官服现役满12年以上、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烈士子女政府指令性安置。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领取退役金后,政府还将按有关政策发放经济补助。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工龄。
问:现在社会就业形势比较严峻,自主就业或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工种)及培训方式,免费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发给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分别拿出不低于20%和10%指标,定向录用退役士兵。除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行业有资本金要求外,退役士兵申办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不受出资数额限制。自主创业资金不足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扣减应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同时,我市还在每年第一季度集中组织就业招聘周活动,帮助退役士兵及早找到符合其能力特点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