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我院并且“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2016年4月6日-4月10日来校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需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3.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每位考生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六、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普通高考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查考生日常学习中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满分为300分。
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间90分钟。
测试时间:4月11日9:00-10:30
测试内容:详见测试大纲
(三)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素质及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详见测试大纲,满分为300分。
2.测试形式:
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为面试。
成立测试考评组:负责职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职业技能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视入围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3-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