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务处:负责将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课列入教学计划;记载学生军训成绩;提供和安排教育教学教室、设备等;审批学生免训、请假等手续。
3、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会场布置、气氛营造等。
4、后勤管理处:负责医疗保障;部队教官食宿、洗浴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财务处:负责将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军训专项经费科目,负责代收代支费用的收取和支出;负责经费报销等。
6、办公室:负责成立军训领导组;安排车辆等。
7、保卫处:负责军训场地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等。
8、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军训生活等。
第八条 各系职责
做好本系学生军训动员、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军训效果监控、内务整理与检查、总结与评优等工作;审核(批)学生免训、请假等手续。总体负责本系学生军训有关工作。
第九条 辅导员职责
做好所带班级参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抓好纪律与安全教育;及时安排训练中的伤病号;组织学生内务整理、检查;配合教官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深入军训现场和学生当中,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向军训办和本系汇报情况、反馈信息;做好平时考核、学生成绩汇总工作;做好所带班级的军训总结评优工作;军训前做好军训服装的领发、班排长选配等准备工作.
第十条 学校参加军训的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勤奋工作,团结协作,关心学生,在军训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军训中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军训内容及实施
第十一条 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是:(1)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教育和训练;(2)轻武器射击;(3)战术;(4)军事地形学;(5)综合训练。上述内容根据条件和实际,在安排时可进行适当的增减。
第十二条 军事理论教学的主要内容是:(1)国防法律法规和国防形势教育、国家安全教育;(2)军事思想;(3)世界军事;(4)军事高技术;(5)高技术战争。上述内容根据条件和实际,在安排时可进行适当的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