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辖区内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的硬件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鼓励各地游泳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中小学开放。
(二十四)气象部门
及时提供强降雨、大风等重大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校新、改、扩房屋建筑物防雷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要配合,主动向审批部门申报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及时开展建筑物防雷安全装置年检工作,并做好日常防雷安全装置维护。
(二十五)民政部门
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二十六)关工委
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深入学校、单位、社区、农村、家庭开展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巡查。
(二十七)红十字会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二十八)保险协会
积极推动和督促保险公司做好学生、校车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
(二十九)学校
1.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是办学办园的底线,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管理有方。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和教学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心理和生理特点,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反暴力欺凌教育、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拥挤踩踏教育、防触电教育、防雷击教育、防电梯伤害教育、防煤气中毒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心理(生理)健康教育、毒品危害知识教育、疾病预防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要坚持开展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应对踩踏、地震、火灾、洪水、校车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学校要坚持推广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实现学校安全提醒教育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