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往年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及
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从2017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小时,并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昆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小时。
二类地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包头市固阳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包头市土右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小时。
三类地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小时。
四类地区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包含:
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含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