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
常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个区:上调到1890元/月(原来1770元/月)
金溧二地:上调到1720元/月(原来1600元/月)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常州市将从2017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770元/月上调到1890元/月,增加120元;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月上调到1720元/月,也增加120元。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5.5元/小时上调到17元/小时;金坛区、溧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4元/小时上调到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