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越要坚持标准”的要求,把整改工作列入我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时间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干警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公正、廉洁、高效司法,为加快转型跨越,推动强县富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整改,使全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全面解决现有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转变,清廉形象有效树立,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表现在落实上级政策有偏差,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如在我县开展的“开门办公、服务群众”活动中,片面强调安保,没有实现群众随时可以找法官面谈。缺乏有效的执行力,令行禁止不到位。对过来我院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和苗头,因为怕影响单位稳定和中心工作任务,追究责任不彻底、问题处分不到底。
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表现在政治警惕性不高,对危害司法形象的行为“失声”,没有及时制止传播不实小道消息、在网上造谣中伤等损害党和国家司法形象的行为;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对干警不良思想倾向“失察”,没有及时发现和教育少数党员干部出现的精神懈怠、脱离群众等不良倾向;政治观点有所偏激,对一些社会负面现象“失言”,发表一些不当言论。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一是存在临时动议情况,导致一些决策事项过于仓促,不完善。如去年招录新干警时,因为仓促间没有细致考虑,导致今年单位多岗位缺人。二是思想存在片面性,个别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没有理解透彻,注重在自己分管工作的权威,听取意见不主动、不虚心。三是征求意见范围较狭窄,多是来自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的领导,来自群众的意见较少。如近几年我院按照上级的要求不再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