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发〔〕3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发动,人人参与,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从服务态度和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廉政建设等方面,在广泛听取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深入剖析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一、服务质量和态度我局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决策部署,做到措施有力、不打折扣,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是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进一步强化勤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效能建设,及时纠正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服务对象和办事人员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三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职责职能、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反馈群众投诉的问题,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条件;认真按要求接听答复好阳光政府“96128”政务服务专线转接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咨询和问题;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及年度预决算报告、年度决算报告和工作总结等,增加财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寻求理解和支持;科室联动,密切协同,切实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受理事项办理工作,月办结率均达100%;按月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咨询平台公示重点事项、通报重点工作。四是加强领导,遵循程序,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县人大、县政协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建议提案12件,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98%以上。
二、办事效率工作中,我局为提高工作效率,一是严格执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相关时限要求办结相对人或办事人的申请事宜,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杜绝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而产生职责不清、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办事程序繁琐、推诿扯皮及服务承诺不兑现等现象。二是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收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干部素质,人员挂牌上岗,明确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办事质量,有效杜绝单位内部极少数工作人员作风懒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不良现象,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单位《请销假制度》、《公休假制度》、《财政信息考核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相关的上下班纪律,对违反者,严肃查处,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有利于办事效率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在全县63个党政机关、229个事业单位、40个社会团体和7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组织开展“小金库”清查工作,自查面100%,重点抽查12个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收支行为,巩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