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2018-12-17李一老师

根据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今年上半年,学校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市区党代会的精神,了解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关于“惩治腐败、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内容,以及”上海社保资金案“带给我们的重要警示。在学校的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经常性的互相监督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书记兼校长接受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制约。作为书记兼校长的第一责任人,努力做到:经常反思自己的工作行为,树立正确的领导意识,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做错的事情知错后能立即改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工作推进的情况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人事干部和党员代表3人组成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王春芳同志(书记兼校长)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员和中层干部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落实具体工作,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代会来实施监督保障作用。

年初,党支部根据学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07年江南新村小学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计划》。在计划中提出了一年中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原则与责任范围,从制度上、组织上和职责上力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一年中我们基本开展了一下这些方面的工作。

1.结合学校中心组的学习和党员经常性学习活动,加强党员与中层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的强烈意识,提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的认识。

(1)组织党员与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市、区、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廉洁自律的规定;

(2)针对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制定和健全学校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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