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环保工作的通知和要求,现将我村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08—2016年)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编制了《xx乡xx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我村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工作要求。明确了近期的目标任务,以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规范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环保模范乡和园林乡村、环境优美乡村活动为载体,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健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自然村,签订责任书。制定了《“门前五包”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标准》、《马安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细则》、等管理考核办法,同时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
(二)注重实效、强力整治
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组织我村7个村干部、11名清扫保洁人员和志愿者40余人,对马安村的公路沿线以及鄱阳湖的周边垃圾,及卫生死角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清理活动,共清运垃圾140余车,整治卫生死角50余处,清理“牛皮癣”120余处。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落实目标责任。各村民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到位率100%,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多份,“门内达标”责任书100份,在农村开展了“三清”工作,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严格治理“污水乱倒、垃圾乱放、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和秸杆乱烧”的现象。同时在各自然开展了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评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开展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出动执自查人员30人次,对辖区单位、居民住户、公共场所进行春秋两次灭鼠、灭蟑和环境消杀活动。除“四害”灭鼠工作通过了省爱卫会的达标验收。认真开展了全村的污染源调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