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住房公积金2018-08-18李一老师

乌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本市普通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
2、一次性或年度支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年度支取还贷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乌海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乌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乌海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25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最新乌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材料

根据不同贷款情况,需相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1份,首期付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
2、购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发票、交易费收据和过户后的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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