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胜利石油管理局了解到,根据最新的国家和山东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近日胜利油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除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外,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力度、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贷款额度,并积极推进了异地贷款业务。
今后对于在油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月收入可根据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另外,今后东营中心城区(东西城、开发区)将被划分为一类地区,取消了等级的担保限制,由此审核与审批环节、办理时限都得到了精简。
针对购买商品房付清全款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及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并且房屋属于开发企业与公积金中心合作楼盘,发放和担保方式将参照油田住房执行。职工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抵押、住房公积金质押和保证人保证担保等方式。
参照2015年度油田二手房的实际均价,油田发布了最新文件,二手房贷款额度和个人住房贷款比率都得到了提高,具体基准价格与提高比率可参考最新的“胜油公发201419号文件”中的说明。
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部还要求油田职工夫妻双方单位今后均可受理贷款申请,杜绝单位之间互相推诿,对于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油田将对其进行约谈,以切实提高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
1月12日,记者从胜利油田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部获悉,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事务的通知》文件要求,油田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宽了贷款条件,提高了贷款额度,扩大了贷款范围等,宽松的政策将为更多购房家庭带来利好。
贷款条件:从缴存12个月缩短至6个月
根据《通知》要求,油田此次将原规定“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