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德州市已经从2月21日起调整公积金存款利率。此次调整后,统一为1.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据了解,早在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公布《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过去执行的当年归集额按活期、往年结转额按3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此前,德州市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中,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1%.此次调整后,统一为1.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提高后,缴存者究竟能多拿多少利息?该市水电十三局的郭先生22日刚刚提取了自己的公积金,他对此深有感受。郭先生提取了17万元左右的本金,按照原来的利率计算,他拿到手的利息只有388.73元,调整利率后,利息达到1644.24元,增加了1255.51元。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意味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仅能够享受比市场水平低的公积金住房贷款,而且能以活期存款形式获得定期存款利息,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存款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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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2015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德州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0.25个百分点
12月1日,从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山东省德州市自2014年11月22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
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