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新鲜出炉
8月14日讯:千呼万唤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新鲜出炉!记者浏览广州公积金中心官网发现,意见稿与以前关于贴息贷款的一些猜测相符,贴息贷款的发放将采用银行先按商贷放款、公积金中心补贴利息差额并按月返还给购房者的方式进行。公积金中心还将根据资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对贴息贷款的总规模、发放等进行动态管理。
贴息部分拟按月发放
公积金中心表示,为缓解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局面,充分发挥公积金在解决职工基本居住需求上的作用,特拟定了贴息贷款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已在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四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现进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环节,征求时间截止到本月25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gzgjj@@gz.gov.cn。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贴息贷款被定义为“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享受公积金中心利息补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操作模式是:商业银行利用银行资金向符合公积金贷款及商业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贴息贷款,借款人按商贷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贴息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则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支付给借款人,委托受托银行发放。简单说就是,先由银行按商贷放款,再由公积金中心按月回补差额资金。
超过商贷基准利率部分不予贴息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稿第14条规定,银行办理贴息贷款的利率要按借款人与银行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一般是参考同期同档次商贷利率,但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贴息。
具体说来,贴息贷款的贴息金额为借款人贴息贷款余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商贷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计算公式如下:贴息金额=实还贷款利息×(1-公积金贷款利率÷商业性贷款利率),其中,实还贷款利息不含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
贴息贷款可贷额度最高仍为80万
对于购房者关心的贷款额度,意见稿规定,贴息贷款的个人可贷额度及贷款最长期限仍需按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即使你是通过银行申请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单人最高可贷额度仍为50万,双人及以上为80万。
同样的,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则在次年的1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