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绍兴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2018-08-23李一老师

贷款条件

2016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绍兴快车教育将会持续关注绍兴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绍兴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绍兴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4、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5、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亲属;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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