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日前,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连需缴存6个月就能申请贷款、二套房也可申请贷款等等。同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的负担。
公积金新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买房压力,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松了一口气,但新政是否已落地我市呢?日前,记者就新政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叶金霞介绍,中心已经接到三部委印发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新政的通知,但具体落地问题,还要由自治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推出相关措施后才能进一步贯彻落实。不过,关于异地贷款的政策我市早在2016年就已率先开展了。叶金霞表示,2016年时,根据自治区有关精神,我市缴存职工在区内任何市县区购买住房,既可以在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也可以在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只需提供借款人或配偶名下或他人的可在本地抵押的房产即可。其中,如在银川市、贺兰县购房的,也可用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
虽然眼下我市还不能实施三部委的公积金新政,不过,就在不久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通知》,对现行的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降低了首付款比例。
在区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由过去的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0倍提高到了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
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5%,但不得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这就意味着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30%降低到了25%,买房压力进一步缓解。叶金霞解释道,过去的政策规定,只有90平方米及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才是不超过总房价的7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的70%。现在只要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都提高到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