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持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如因单位原因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补缴
【受理机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补缴
【咨询电话】:0731-12329
补缴条件:单位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需逐月办理单位补缴。比如因故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等。
补缴资料:
1、《长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缴交人数有变化)。
补缴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分部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补缴金额规定:
1、缴存比例:不得低于经批准的当年最低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
【补充说明】
1、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原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后,方可办理合并、分立手续。
2、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可以补缴降低缴存比例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3、核定单位补缴缓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数额时,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单位或者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单位和职工均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长沙公积金补缴问题解答】
一、我在长沙某某单位上班,已经上班2年了,但是公司只给我缴纳了1年的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公司帮我补缴1年的公积金吗?如何办理?
【回答】:因单位原因漏缴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补缴。单位经办人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到单位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二、我们单位之前因效益补缴申请了缓缴,现在效益好起来了,希望帮员工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吗?需提供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