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取消“8倍余额”公积金贷款规定

住房公积金2018-11-28李一老师

东莞取消8倍余额公积金贷款规定

  8月22日,备受关注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浮出水面。东莞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的规定。

  据介绍,2016年2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将最低首付提高到三成,同时要求公积金贷款总额不超账户余额8倍。这一政策执行一年之后,直接导致2016年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同比下滑过半。

  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工作人员表示,新《办法》首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取消之前颇受争议的8倍余额贷款规定。每笔贷款最低金额为5万元,最高限额为66万元。同时执行按照房贷比、供收比和职工个人情况计算的限额标准。同时,《办法》对贷款期限更加灵活,不再囿于20年或者30年,而是根据借款人年龄、借款金额、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

  对于取消8倍余额贷款规定,新《办法》将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同时新政对于刚需潜在购买者将产生直接拉动效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拉动金九银十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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