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温州开始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1日起,温州开始施行住房公积金新政。为什么要调整政策?新政到底新在哪里?本期的公积金微服务带您了解即将实施的新政。
这次的新政包括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取政策和一部分贷款政策在9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部分贷款政策在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贷款新政是怎么出台的?
为什么要调整贷款政策?记者采访得知,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机制等,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广泛调研、综合考虑,拟制了温州市贷款政策的调整方案,并于2016年4月提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最终出炉了新的贷款政策。
新的贷款政策出台,也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一是资金日趋紧张。从温州全市看,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小于提取额、放贷额、增值收益的总额,同时贷款回收额不能弥补这个缺口,全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已超过85%,资金流动性非常紧张;二是合理规划存量资金。2016年1月1日,温州市三个区和其他县取消了30万元附加额度,而瑞安、乐清调整为以余额的3倍申请附加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政策。但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量的增大,瑞安、乐清10月1日起取消附加额度的发放,破解资金难题;三是继续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80万元,属浙江省最高水平。不足部分还可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而在浙江省内横向比较,80万元的贷款上限与杭州、宁波等地持平。
贷款新政新在哪里?
[变化一]:
贷款额度由四项额度标准的最低值决定
以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其中一个重要标准是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额越高,贷款额度越大。
根据新的政策,贷款额度的多少除了与首套房或二套房的最高贷款比例、各地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个人及配偶的贷款还款能力有关外,还与缴存余额挂钩。最终的可贷额度由以上四项额度标准计算所得值的最低值决定。
上述新政中,与缴存余额挂钩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是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各地倍数确定如下:温州市区、瑞安、乐清为11倍,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洞头为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