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须具备下列步骤:
一、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的提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各国仲裁立法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书内容的要求不尽一致,通常的标准应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请求仲裁事项、请求的理由及依据;指定的仲裁员;由申请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附上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通常仲裁申请书具体应列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电报号码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也应写明);
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案情和争议要点;
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如申请仲裁时已委托了代理律师的,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代理律师的权限及期限。
二、预缴仲裁费,这也是申请仲裁的必须程序。
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后,仲裁机构会根据其仲裁请求金额计算出应缴的仲裁费用,申请人则必须预缴该费用,否则仲裁机构将不会受理。
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并预缴了费用,仲裁机构应将立案并发出仲裁通知。仲裁程序开始了。
申请劳动仲裁您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须知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须知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