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的程序?首先,应该明确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的条件;其次是应该准备好办理新设合并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登报样本;新设有限公司的章程等文件。最后是进行新设合并的办理,包括新设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发《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的条件
1、合并各方解散,设立一个新的有限公司;
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各合并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各合并公司订立合并协议;
6、新设立的有限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的文件
1、新设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2)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登报;
(4)新设有限公司的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新设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新设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新设有限公司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新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新设有限公司的住所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或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2、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新设合并而注销公司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