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同时,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网友疑问:
1、林某以前在国企工作,现在上班的公司却是一私营企业,两家单位的企业性质不同。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由此可见,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享有探亲假。如果供职的是一家私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的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假,国家并无明确规定。所以,这类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若您所在的公司不执行探亲假规定,也并不违法。
2、在国企上班,听说婚前婚后休探亲假是不一样的,是这样吗?另外,对于来回路费的报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职工与已婚职工在探望父母时,政策规定确实有所不同。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