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居住证(个人) |
业务种类 | 居住证管理 |
法律依据 | 1、《暂住证申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5号令) 2、《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2月2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3月5日起施行) 3、《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2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4、《贵州省公安机关二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5、《居住证暂行条例》 |
办理条件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准备材料 | 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2、近期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 3、租凭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4、租凭房屋的需提供房东身份证、购房合同及户型图; 5、居委会开具的入住证明; 6、其他现居住地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