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可在天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群:
离开常住地来天津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公民,需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或蓝印户口;或者在天津就读的大中院校学生;
哪些省市户籍人员可在天津办理异地省份中
2016年7月1日起,天津身份证异地办理再次放开省市,增加了9个省市身份证异地办理一对一试点,除了河南省外,其他分别是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同时,北京市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同步启动。
不能在天津办理异地身份证的人群: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
3、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4、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办理事项: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办理材料
换领
本人居民身份证
丢失补领
居民户口簿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除此之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在天津合法稳定居住或的就业的:
天津居住证(须有效期内)
2.蓝印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