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政策改革2018-07-21李天扬老师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泉州居住的非泉州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泉州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泉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办理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

注: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泉州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泉州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福建省省居住证办理/泉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福建省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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