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新政设一年过渡期

政策改革2018-08-27三水老师

财政部25日发布消息,明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已通知实施,对跨境电商新政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旨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新政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最新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此次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海淘新政通关单暂缓一年只限10个试点城市

半个多月的焦虑等待后,中国进口B2C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终于获得一颗定心丸。

25日晚间,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有关过渡期监管措施》(下称《过渡期措施》),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这是中国相关部委首次公开发布关于海淘新政过渡期的内容。这也印证了《第一财经日报》23日见报稿《跨境电商新政“过渡期”政策将发布》一文中的信息: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一年过渡期”的最终执行意见已敲定,并开始进入下发流程。

一位全程经历新政的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本报感慨说,真考验政府出台政策的水平。而对于本报记者走访的大部分企业而言,过渡期的到来,只让它们稍稍喘了口气,暂时活了下来。因为“一年后该如何”的疑问,还是高悬于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即便是那些因为中国国内中产消费升级而看好整体行业发展的企业,也在悄然调整库存,以应对政策再次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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