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3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1000亿元以上;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外,县、乡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站点)覆盖率分别达100%、70%,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60%,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10万人次。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对接整合优势资源,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以及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士等就业。〔商务厅、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团省委、省供销社、省妇联、省残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