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

政策改革2018-07-25三水老师

今天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公车改革即将启动,年底前将力争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无疑是湖南今年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头大戏。此次改革涉及那些人?什么时候完成?将带来怎样的变化?高教网教育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解答。

1改革时间:年底前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据有关人士透露,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工作动员会议将在近期召开,意味着正式启动全省公车改革。

根据《方案》,将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中央改革精神和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2参改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改,鼓励厅局正职、市州主要负责人参改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鼓励省所属厅(局、委、办)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加车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交通补贴,实物保障车辆的范围及具体岗位在中央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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